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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8海关税改新政

2016-04-18

4月8日实施的《2016年跨境税改新政》,个人海淘用户寄送的个人行邮包裹的海关政策有了新的变化。

个人行邮包裹:个人对个人,通过国际邮政运输的个人自用包裹,即:EMS、航空、经济航空(SAL)、海运等线路发送的包裹。 

4.8海关新政实施后对个人行邮包裹的影响:

1、 50元以下免征额仍保留;

2、 单个包裹不能超过RMB1000(单件不可分割除外),如被抽检到可能退运。

3、 行邮税税率变更,包裹是否征税以海关抽检为准。

个人邮寄物品的税率从之前的10%、20%、30%、50%调整为15%、30%、60%。

 具体税率请参考最新标准。

举例说明:
税改之前
购买衣服,价格为480元,按照之前的海关完税税率为10%,那税金就是48元,低于最低的免征额50元,海关可以免征。调整后,现在服装的税率是30%。再买同样的衣服,如果被海关抽查到,税金就是480*30%=144元。高于最低的免征额50元,就需要缴纳这笔税金了。

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

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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